如何办理icp,icp网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申办ICP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凡是从事经营性的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放、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ICP许可证颁发对象主要指通过互联网(因特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1、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3、公司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4、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7、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涉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专项申请;没有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的,提交《保证书》(下载);
9、《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10、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申请者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公司注册所在省通信管理信息安全处,经核查无误后,正式接受申请,并将于60日内给予或不给予批准的答复。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步企业到“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
第二步从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通信管理局审核,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流程终止),有问题的返回企业修改(返回第二步),没问题的受理(转第四步)。
第四步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
申请网站ICP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网站ICP证应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
2.书写申请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网站ICP证期限应为五年,如续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网站icp证续期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材料时需要原件核实)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网站icp证续期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股东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7、办理网站icp证续期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的复印件。
网站ICP证每年一检,年检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站ICP许可证原件
4、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5、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
6、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复印件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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