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2021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和栖霞区被确定为创建单位,至此,南京市11个行政区全部确定为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创建)单位,实现全市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创建)单位全覆盖。
近年来,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底至今,全市新增了7个行政区域为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创建)单位,全市11个行政区全部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数量和完成比例均列全省第一。二是示范工作形成国家、省级和市级三级梯次推进的体系格局。截止2021年9月,3个行政区域为国家强省工程示范单位,6个行政区域为国家强县工程试点单位,11个行政区域全部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创建)单位;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新增8家,共计13家,新创建国家级示范园区1家,国家级试点园区3家。三是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体系。根据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要求,创建主体为行政区人民政府,通过创建工作的推动,提高了市、区两级政府对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重点从夯实行政区、园区和企业知识产权基础工作着手,构建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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