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条件,变更需要清算吗-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公司不中断其法人资格而由一种类型的公司转变为另一种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本文针对公司变更介绍: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条件,变更需要清算吗?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1)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3)股东50个以下;
(4)注册资本:
A、不得低于3万元;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高于3万元最低限额;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原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验资后的净资产额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A、达到500万元;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高于500万元最低限额。
(2)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应当2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等。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发起人身份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6)公司名称要表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流程具体如下:
1)拟订变更方案,通过变更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公司形式变更前,应由公司负责人拟订公司形式变更方案,并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采取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即应由2/3的表决权通过。同时还应该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以作为确定股东权益和责任的基础。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法定的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并依照法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3)如果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4)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类型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需要清算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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