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中对于施工劳务资质变动很大,直接取消了《旧标准》对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以及承包业务范围的限制,并明确规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承包的业务范围可以说更精细、更广泛。
一、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方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施工劳务资质办理全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及打印资质证书;
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法人证书;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现在《新标准》的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更广泛了,也有利于劳务企业承接更多工程,当然前提是要先获得资质才能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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