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市场中的企业而言,其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种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我们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可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那么,反过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后还可以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下面本文将带大家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50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另外,对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如果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税务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符合条件下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过,对于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否则,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企业面临纳税人身份选择,一定要从自身经营情况及税务状况等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讲,也需慎重做出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决定。否则,倘使完成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再想重新做回小规模纳税人,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几乎不可能。
小规模纳税人所具有的好处
主要有:
1、税率、征收率比较低,按照3%计征增值税,疫情期间税率仅为1%;
2、月不含税收入低于10万元或季度不含税收入低于30万元,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季度申报,申报次数比一般纳税人少;
4、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好处
具体体现在:
1、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公司拓展业务,扩大销售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2、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的风险;
3、可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利润及竞争力等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
4、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的形象。通常,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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