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方面原因,会选择进行公司注销,以避免放任不管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那么,公司注销后凭证应如何处理呢?相信很多企业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作具体解答!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有关于这一点,还需想要注销公司的企业责任人谨记。
政策依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企业还需知晓: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企业擅自销毁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在现实生活中想要进行公司注销的企业来说,其就有必要对上述凭证处理问题作具体把握,以按政策要求规范注销公司,确保公司注销顺利完成。
附:公司注销操作流程
其实际办理程序为:
1、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2、登记
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办理人员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进行注销登记并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公司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等。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至此,公司注销程序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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