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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分录)

更新时间:2022-07-27 12:03 作者: 屈翔文 阅读量:1710 信息来源: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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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

  1、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减免的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后的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部分)(减免后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部分)

  2、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减免的商业保险费并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实际缴纳的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部分)

  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减免的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减免的商业保险费时,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支出。

本文标题: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疫情期间减免的保险费会计处理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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