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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印发年度)

更新时间:2022-07-29 09:59 作者: 穆芮 阅读量:2020 信息来源: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印发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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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1、新冠疫情发生租金减让且承租方企业收到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的租金部分)

  2、新冠疫情承租方企业在预付租金后因租金减让收到退还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房屋租赁费

  新冠疫情承租方企业发生租金减让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预付账款”等科目处理。其中企业的租金应归属于制造车间或销售部门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管理费用”科目以“制造费用”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代替处理。

本文标题: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新冠疫情租金减让会计处理印发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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