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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5 作者: 江涓 阅读量:1959 信息来源: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首先,《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

  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某某公司某某集团,一般来说,这个集团给人的印象就是非常庞大的感觉,人数应该是非常多,比如大通嘉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那么关于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小编进行了相关知识的汇总,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首先,《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具体汇总了内容如下:

  1、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2、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具体表现为:

  (1)集团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

  (2)集团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基于股权持有或协议约定,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 理的独立性,但并不影响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

  (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团下属有多家有限公司,集团不具有法人地位。

  二、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上是关于“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的相关介绍,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大通嘉汇在线客服。大通嘉汇从事企业服务已经有十多年,有专业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客服人员和商务人员,秉承“细致、专业、诚信”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和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从创始至今大通嘉汇已服务10000余家用户,通过“一地签约,全国服务”为客户提供最高效的服务。

本文标题: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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