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企业幸福感,市公安局各部门积极推出各项“放管服”改革便企举措,使企业“减负”,真正做到让企业少跑腿。推行“一门通办”。交管支队将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7个旗县10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做到“只进一次门、能办更多事”;缩短办理时限。技侦(网安)支队将互联网网站备案办理时限从20日缩短至1日,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机构备案办理时限从20日缩短至2日,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办理时限20天,缩短为材料齐全便可即来即办;开展上门服务。出入境管理支队组织全市两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深入辖区重点项目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对企业提出的出国申请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提高办理效率。易制毒化工企业在办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时,只需递交合法申请,禁毒支队将在48小时内主动到企业进行上门核查,核查无误后第一时间发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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