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辖区内部私营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及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前移犯罪预防端口,切实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鹤岗市教育局和东山区教育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面向未成年人招生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入职查询。据统计,东山区现有私营幼儿园4家,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4家,共计50名聘任教师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人员,该50人相关身份信息已在鹤岗市教育局和东山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备案。经公安系统查询核实,相关工作人员均无前科劣迹,未发现存在从业禁止相关情况。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难、发现难、惩处难的问题,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以案为例、释法说理。向东山区4家私营幼儿园和4家涉未成年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讲解“强制报告制度”内容、上报情形、上报程序,并向其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在机构门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本次活动共计张贴海报8张、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50余份,释法说理10余次。
全力构建平安社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检察机关长久以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东山区涉未成年人相关工作人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主动报告的意识,化被动为主动,让过去的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参与者,为未成年人安全成长构筑安全“防火墙”。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程莹 审核:李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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