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
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A类岗位(共85名):
1.勤务辅警70名,其中男60名、女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1。
2.文职辅警15名,其中男5名、女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1。
(二)B类岗位(共25名):
文职辅警25名(含技术通信岗位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5.截至至2021年7月1日,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有吸毒史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计算机应用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明光教育(二十五小学正对面)。
4.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①报名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
②部队退转军人须提交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网上填写并打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下载),一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行查询打印,海口市报考人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⑤如有专业特长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获得比赛名次佐证材料。
5.2021年7月11日18:00后停止报名,7月12日为材料补送日期,逾期未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1.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能测评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4.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 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8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5.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未通过。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参加计算机应用考核;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计算机应用考核
1.计算机应用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核内容:
①能熟练操作Windows系统;
②一分钟内使用WORD录入指定的一段文字,能正确录入30字以上(含)为合格,错别字符不算录入字数。
3.具有部队退转军人身份的考生只要通过任意一项考核内容视为合格,其他考生通过两项考核内容视为合格。
4.计算机应用考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
1.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2.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1000 /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生综合成绩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辅警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对应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八)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当场可出具复检结果的项目,可以现场予以复检。无法当场出具复检结果的,在首次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与A类岗位拟聘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与B类岗位拟聘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
(一)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不含技术通信岗位)试用期间工资每月337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试用期满工资每月3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交通补贴)。
(二)文职技术通信岗位辅警试用期间工资每月42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试用期满工资每月4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交通补贴)。
(三)以上辅警4-10月均发放高温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评定层级享受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具体详见附件1-1、1-2。
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管控地区名单和措施如有调整,则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务组
咨询电话:
0898-68500100
13379952250
资讯来源: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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