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管理,全面治理路面交通秩序顽瘴痼疾,规范“两车”行停秩序,并逐步建立源头治理与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营造良好交通、治安环境,长沙公安交警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城区全面启动“两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管理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长沙公安交警已于2020年1月启动针对企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3月23日起启动城区75个上牌点,针对城区市民全面启动“两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城区75个上牌点中含社区上牌点68个,负责城区电动车(黄色牌照)上牌工作,车管分所上牌点7个,负责城区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上牌工作,四县市区 “两车”的上牌登记工作由辖区交警大队另行安排。
一、适用范围及登记政策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均须到公安机关进行上牌登记(包括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换领号牌)。
(二)凡是申请上牌登记的“两车”车主,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盖章收款收据),若申请电动车(黄牌)登记的车主合格证、来历凭证遗失的,可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前往上牌登记点进行上牌登记。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换领号牌的,携带身份证、原行驶证和号牌到车管所办理。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每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只能拥有一块合法号牌。长沙交警在“两车”上牌登记工作过程中,不会强制要求车主购买治安防盗服务以及购买保险,但鼓励车主自主选择防盗或保险服务。
二、上牌登记流程
1、车主自行下载“电动自行车APP”;
2、在APP上先行录入人员、车辆信息,拍摄车辆照片及身份证明、来历凭证、合格证上传,然后再将车开到上牌点验车;
3、上牌点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并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中审核上传的所有信息无误后,编发号牌,产生电子行驶证;
4、安装号牌完成登记。
长沙电动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计划于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届时长沙交警将启动“两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专项整治,并且探索启动“两车”违法(闯灯、越线、逆行、搭载多人等)电子抓拍,进一步规范“两车”的行停秩序。
三、《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修正为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2019年6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2019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概念及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的源头管理和路面秩序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登记管理相关问题:
1、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定义和区别?
答: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①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②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5公斤;③具备脚踏行驶能力;④前后轮中心距离不超过125厘米;⑤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60伏;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2、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应具备的条件?
答: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设置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什么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答: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另:2020年2月13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应当在2020年8月13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原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已备案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4、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怎么办?
答: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绿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需找经销商补办;办理电动车临时号牌(黄牌) 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5、办理上牌登记确认车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绿牌)时应实车确认打刻的十五位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合格证上一致,国家强制CCC 认证证书编号,是否具有脚踏功能,如有疑问,还应确认车辆尺寸(高度小于1100mm,前、后轮距小于1250mm,鞍座长度小于 350mm),整车质量(小于55kg),车速限制(小于25km/h)。
办理电动车(黄牌)登记时应确认打刻的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提交的合格证或证明材料一致,如果车辆整车编码锈蚀,若能识别部分字符且车辆整车编码无明显人为篡改的,视同合格。
6、三轮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电动车车牌?
答:不能,《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二款“本规定所定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
7、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在哪个位置?
答:应当安装在车辆正后方。
8、电动车临时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使用年限?
答: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第一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
9、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收费吗?
答: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10、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2)擅自拼装、改装的;(3)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合的;(4)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设置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办理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或者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补领牌证等手续:
(一)擅自拼装、改装的;
(二)提交的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在本规定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6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原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已备案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在本规定实施6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第一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车辆号牌或者临时号牌;车辆号牌、临时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已在湖南省以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办理了临时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如需在我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交警
编辑丨刘鑫宇 校对丨罗建勋
审核丨杜进
长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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