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体能测评前需进行身高检测,身高合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气候、场地和设备等原因,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身高检测并入到体检阶段,本次体能测评时不再进行身高检测。现将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一)时间安排
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21年12月4日(周六)上午8:30开始(考生7:30-8:00入场,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二)测评地点
辽阳市体育运动学校(辽阳市太子河区南常路2号)南门。
(三)考生分组安排
12月4日上午进行男辅警的五个岗位体能测评。分成AB两组进行,A组:30周岁组即1990年12月4日(不含)以前出生;B组:30周岁以下组即(1990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请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内容及标准
考生因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放弃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一)测评内容
1.4×10米折返跑
(1)场地
10米长的直线跑道,在跑道的两端(S1和S2)外30厘米的地方各划一条线,该区域用来放水3瓶,S1线外放1瓶,S2线外放2瓶。
(2)规则
①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起跑声之后从S1线外起跑;
②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将30厘米区域中立着的第1瓶水推倒,立刻往回跑;
③回到S1线前面,将第2瓶水推倒,立刻往回跑;
④到达S2线前面,将第3瓶水推倒,立刻往回跑;
⑤最后冲出S1线。
⑥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S1 | S2 | |
← 10米 → | ←30厘米→ |
(3)注意事项
当受测者推倒瓶子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越线视为犯规。3个瓶子必须推倒,视为有效;瓶子不倒,视为犯规。受测者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失误或成绩不合格的,可以重新测试一次。
2.纵跳摸高
(1)准备测试阶段
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2)注意事项
①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②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③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二)合格标准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1990年7月25日(不含)后〕 | 31岁(含)以上 〔1990年7月25日(含)前〕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电子版照片的报名表2张(不能用纸制版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中的照片处)、本人身份证、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不高于37.3℃,才能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8:00前到达测评考点。测评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不含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进行安全检查,需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在体测过程中不允许接打电话,对不按要求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着运动鞋(建议最好是适合运动的胶底鞋,防止滑倒)和运动服。因天气比较寒冷,请考生内穿轻便运动装,外穿棉服,以防感冒。请自带饮用水。
2.在体能测试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不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登记后将一张报名表留存到工作人员处,另一张报名表请考生妥善保存,在笔试领取准考证做领取凭证。
3.考生离场时,应在引导员的指引下从出口离场,不得滞留。
4.考生要自觉遵守体能评测考务各项规定,共同维护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展现警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和良好形象。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扰乱现场秩序,态度蛮横、不听劝阻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中有可能发生意外,请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务必对自身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请自行安排,测试过程中出现问题自行负责。温馨提示:建议体重过大的考生,审慎参加体测,以免发生意外给身体造成伤害,但考生执意参加体测,造成身体伤害,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6.测评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990226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来源: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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