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盯住短板定向发力,瞄准目标久久为功,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决守信践诺,有形有感有效改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构,坚持以高效合法性审核工作为抓手,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健全基本制度。修订印发《张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备案、评估、清理以及监督检查各个环节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文件“过滤器”作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全过程法治化管理,杜绝各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文件。
二是压实审核职责。确定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同时承担同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下一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部门的法制科室承担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实现了市域全面覆盖。机构改革以来,先后审核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规范制发程序。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实施、审查备案等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意见建议,作为启动合法性审核的必要前提条件,对发现缺少前述程序的,敦促起草部门及时补充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政策,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问计求策,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四是明确审核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创设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收费等内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同时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经济活动中最大限度地遵循竞争中立原则,避免干预、不平等对待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的高质量推进,为统一市场的构建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优化审核方式。对情况复杂、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审核质效,确保“合法性审核意见书”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六是开展专项清理。2021年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以及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共梳理市、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329件,清理出1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情况,并确定修订1件的清理结果。梳理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情况。
来源:金张掖普法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