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备案工作的通知》(青指办发〔2020〕585号)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青岛市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备案工作,“青岛冷链”小程序正式上线啦!快来看看如何使用吧。
备案对象有哪些
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者指以下具有食品进口冷链贮存库柜的单位:
1.为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运输、贸易提供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从事进口冷链食品批发、零售的经营单位;
3.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备案对象为进口冷链食品的贮存库/柜,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者应对其持有的所有贮存库/柜进行备案,实行一个贮存库/柜对应一个备案号的备案证制度。
备案途径和流程在这里
备案途径:
微信搜索小程序“青岛冷链”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青岛冷链系统,选择其中的冷库备案模块,进行冷库/柜备案。
备案流程:
(1)注册及登录
a、打开青岛冷链系统小程序;
b、点击“冷库备案”进入冷库/柜备案系统登录页面;
c、用户可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冷库/柜备案
登录后,可进入冷库/柜备案系统。此页面点击“备案申办”可申请新备案;点击“我的备案”可查看已提交的申请单,或对已通过的备案进行变更、注销。
(3)备案申办
在“冷库/柜备案”点击“备案申办”即新申请“青岛冷库/柜备案”。进入页面可填写备案相关信息、上传材料。
a、填写备案信息
字段名称前带“*”为必填内容。
b、上传材料
材料名称前带“*”为必传材料,一份材料最多上传9张图片。
c、完成反馈
成功提交申请单后,请经办人留意备案的结果通知短信。
可以点击“我的备案”查看申请单办理进度。
(4)我的备案
在“冷库/柜备案”系统点击“我的备案”可查看申请单办理进度,或针对备案申请变更、注销。
a、办理中页面
点击各申请单可进入并查看申请单详情(图中企业信息仅为示意,非真实数据,仅供参考)。
b、已结束页面已通过的最新备案,可点击“我要变更”
“我要注销”进入备案变更、备案注销页面,填写流程同备案申办。也可点击各申请单进入并查看申请单详情(图中企业信息仅为示意,非真实数据,仅供参考)。
备案办理要求往下看~
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者微信小程序搜索“青岛冷链”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其中的冷库备案模块,按照要求报备相关信息,办理备案。
备案时限要求
1.已取得营业执照的进口冷链食品贮存者应当自通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在“青岛冷链”小程序的冷库备案模块进行备案。
2.新注册的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岛冷链”小程序的冷库备案模块进行备案。
备案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1.经办人信息(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2.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单位类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备案审核信息(食品来源,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如为代办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案流程
网上备案:微信搜索小程序“青岛冷链”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青岛冷链系统,在冷库备案模块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电子备案材料完成备案。
备案变更与注销
1.已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库/柜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岛冷链系统的冷库备案模块重新备案更新相关信息。
2.已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贮存服务者停止服务或注销主体资格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岛冷链系统的冷库备案模块注销备案。
本文标题:青岛大冷库(大连冷链冷库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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