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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部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时限调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01 23:45 作者: 毛雅颖 阅读量:1723 信息来源:暂停部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时限调整的通知)
临时调整、这些业务暂停线下办理…重要消息速看北仑区医疗保障局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月3日起停诊,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大厅1月4日起暂停业务办理……一起来看最新消息↓北仑区医疗保障局临时调

临时调整、这些业务暂停线下办理…重要消息速看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月3日起停诊,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大厅1月4日起暂停业务办理……一起来看最新消息↓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经报请宁波市医保局同意,北仑区医保局及时出台北仑区封控期间医保临时调整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

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北仑区域内居住的,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或临时隔离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临时取消相关备案。

二、落实慢性病长处方配药

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和出院带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其中,对需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最多放宽至3个月(含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

三、开展“云配药”服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宁波云医院平台诊疗并开具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不含发热、止咳药品)处方,由云医院提供配送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云医院提供报销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后台直接予以报销,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异地居住备案与撤销

参保人员因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等原因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长住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在本市就医相同,备案生效时间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参保人员回宁波后,可通过浙江省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撤销手续。

五、省外就医自主备案

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外需要临时就医的,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省外转诊自主备案。办理自主备案后,在当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六、医疗费零星报销网上办

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根据就诊类型不同,分别搜索“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上传发票、病历等相关就医资料,完成零星报销申请。区医保中心通过线上受理,并电话联系参保人员将齐全的报销所需资料原件邮寄至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一楼东大厅,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日


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大厅

暂停业务办理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北仑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减少中心窗口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4日起,除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需要的补办身份证等特殊情形外,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北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特向全区人民发出如下通知:

倡导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建议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包括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选择“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方式申报业务办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1.网上办。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进入(宁波-北仑),然后个人或法人分别点击首页中 “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办理。

2.掌上办。进入“浙里办”APP首页--办事服务,选择或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并查看事项详情,然后点击 “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服务事项的掌上办理。

3.自助办。“宁波办事”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已覆盖我区各街道及部分人口密集村社区和农贸市场,向居民提供自助查询和业务申报服务,其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大门设有“24小时”自助办理服务区,涵盖常办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社保医保、不动产、公积金查询打印、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公交卡充值等方面,市民可就近选择自助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96371咨询。

4.预约办。若您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拨打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89384066)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咨询办。如果需要咨询,请您拨打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89384066)进行咨询。

6.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等办理的事项,请您咨询后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办理,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和上级统一部署安排,我们将适时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分中心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将第一时间通过“北仑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告,以方便您准确、及时获取政务服务信息。

疫情防控需要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感谢您的配合!


北仑区委改革办

北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停诊


因疫情防控需要,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1月3日起全面停诊(含凤凰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浦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发展情况另行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日


北仑区全体经营户告知书


北仑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针对当前北仑区发现的疫情情况,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办的规定,特向全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告知如下:

1、严格执行区疫情防控办有关关停的要求。对于《北仑区疫情防控办第2022001号通告》规定的涉及人员密集经营的场所必须暂停经营。全体“小、个、专”党组织要号召全体党员积极落实关停经营举措。

2、积极落实有关个人及家庭防护。一是做好自我健康保护包括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二是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三是非必要不外出;四是不要参加集聚性活动;五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要管好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组从属地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工作,不瞒报、谎报、漏报。

4、鼓励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倡导全区经营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加入疫情防控的队伍,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力量。

疫情防控既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请全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中要自觉自律、积极作为。尤其是各位党员同志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发出《致全区党员疫情防控倡议书》,迅速行动、共克时艰,为我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仑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2022年1月2日


北仑区中小学心理防疫支持热线

24小时开放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北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协调内外,集结心理援助热线团队,为广大师生、家长提供各类心理援助服务。

现阶段,如有情绪调适、亲子教育等方面的困扰,可拨打北仑区中小学心理防疫支持热线0574-89383976,该热线即日起至1月30日期间,24小时开放,来自北仑区各中小学的20余位专业心理教育工作者,将为您提供情绪疏导、亲子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

除北仑区中小学心理防疫支持热线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专业心理支持:

1.宁波市阳光心理热线

0574-81859666

0574-96525

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


2.宁波市中小学心理热线

0574-87368585

服务时间:

每日8:30-11:30

13:30-16:30


3.心理咨询:

宁波市康宁医院互联网医院

来源:宁波公安

本文标题:暂停部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时限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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