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电子监控设备违法抓拍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辖区的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对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请机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5月13日
本文标题:焦作市电子监控位置(焦作市电子监控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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