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网信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7月21日 新华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据相关通报,滴滴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就拿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来说,过度收集信息高达1.07亿条。此前,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可谓“从严从重”。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安全对国家总体安全、经济社会运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愈加凸显。必须正视的是,网络已经覆盖着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相关领域,而这些网络平台或掌握了海量的公民个人数据,或在一个领域内掌握具有垄断性的用户信息,一旦数据被非法流出,不仅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更会严重危害国家的安全。
网络安全,是防线也是底线。据统计,2021年全国网信系统共依法约谈网站平台5654家,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7456家;公安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犯用户信息安全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快速推进,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无论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还是《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的出台,在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的同时,更彰显出国家坚持依法管网治网的决心。
作为一家体量较大、掌握较多用户信息的企业,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相关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既是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力举措,更是依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安享美好数字生活的必然要求。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滴滴被罚,网络安全警钟长鸣,广大平台型企业应引以为戒,要清醒地意识到,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始终是平台经济的立身之本,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能儿戏,更不能心存侥幸,反其道而行之。(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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