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例
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查处无底线营销食品案件
5月18日,在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的指导下,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无底线营销食品违法案件,这是自2022年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来,烟台市查处的首例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案件。
执法人员在对城区校园周边的文具店、商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某零食店货架上赫然摆放了一批标有“装逼散”“老司机含片”“贱男消失片”等低俗名称或包装的糖果。此类包装或标签标识明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食品,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当即扣押了相关涉案物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
烟台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两家药店负责人
十年内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烟台市启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将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雷霆行动”、药品质量提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与公安机关统筹推进,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质量监管、严惩违法行为、推进社会共治,形成良好的用药安全氛围。
①行刑衔接,建立三方联动协作机制。目前,已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座谈会3次,公安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药品违法线索2件,市场监管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4起。
②全程监管,实行监稽技全链条无缝对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严重违反药品GSP的福山区伟尔药店、龙口市惠康大药房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建章立机,不断规范药品执法程序。
④严办要案,有效维护群众用药质量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办理药械化案件343件,已办和正在查办大案要案7件。其中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1起、经营未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案和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案各1起、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1起、酒坊涉嫌销售假药案1起,涉案金额428.312万元,3起已移送公安,2起正在立案调查;2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各处罚款50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两家药店企业负责人作出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在全省首开处罚到人案例。
来源:栖霞市场监管、烟台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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