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第六届首都网络安全日在北京展览馆开幕。当日,北京市委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共同举办“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主题论坛活动。论坛中,由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编写《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白皮书》正式发布。
据了解,该《白皮书》梳理分析了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规律特点,回顾总结近年来涉网犯罪打击成效,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司法协作新路径。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转型,现实犯罪和网络犯罪交融叠加,网络犯罪的高隐蔽、低成本、快传播等特征凸显,黑色产业链迅速蔓延、犯罪活动分工细化、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网络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甚至危害国家安全。
面对严峻复杂的网络犯罪形势,网安总队牵动全局各警种,协同作战,自2017年始以“最大限度净化网络环境,最大限度维护网络秩序”为目标,连续开展“净网护网2018”“净网2019”等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网安总队共侦破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8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00余人。
针对黑色产业链迅速蔓延的特点,网安总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黑客攻击、网络赌博、网络淫秽色情、网络制假贩假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成功打掉“Hack80”“红蓝安全网”“北京玩耍论坛”“青花缘”等网络黑客、招嫖、交友诈骗等各类涉网违法犯罪平台共计31个;打掉“3.29”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发票案、王某龙等人伪造、变造、买卖证件、印章案等网络黑色产业链16条;抓获为诈骗团伙提供钓鱼网站、制作黑客工具等涉网违法犯罪源头人员35人。
特别是2018年5月、8月组织开展了两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动,共清查公司27家,刑事拘留197人,勘验电子设备667台,查获各类公民信息1491余万条。
针对犯罪活动分工细化的特点,网安总队强化网上网下合成作战,加强与工商、文化、运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连续破获多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针对花样翻新的新型涉网犯罪,网安总队积极探索公安机关网络空间治理新模式。网安总队重点加强对“网络水军”“有偿删帖”“非法公关公司”“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深挖打击,严厉打击处理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企业及平台,先后打击查处了北京纷太科技等多个非法网络公关公司,抓获数十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北京作为全国网络信息传播中心和互联网应用中心,网安总队督促企业清理各类违法信息1947余万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特别是对违法信息高发的11家互联网企业和运营商分别处以10万至50万的行政罚款,有力惩治了互联网企业不履责行为。
对于违规网络服务商,网安总队按照“严清违法信息、速停违规账号”的工作思路,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网络乱象,围绕云平台、网络直播、移动应用、电子商务、网络短租、婚恋类、APP应用商店、分发平台等重点网络服务商开展专项治理,共关停违法账号130余万个;指导视频直播网站关闭直播间270余万间,禁播主播5万余人次,封禁帐号35余万个,停机整顿网站2350余家。
网安总队对全市重点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全方位监测、预警、检查、处置和防范。2018年,共计发现、消除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隐患6500余个。对于问题隐患多、无法按期整改的系统,坚决采取“关停并转”的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实施系统整合、迁移改造,直至关停处罚。
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25家互联网技术公司建成了“一托九”的电子诉讼平台,实现了全部案件网上立案模式、全流程电子送达模式、线上调解模式、电子证据线上验证模式、线上庭审模式、线上宣判模式、线上执行模式、电子卷宗线上生成模式及线上上诉模式等多功能、全流程、一体化的互联网诉讼模式。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打完官司,“一次也不用跑法院”。
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立案14662件;电子送达30845次,其中线上送达裁判文书2168次,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97%;线上开庭2423次,线下开庭43次,线上开庭率98.3%;结案982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9%;公众通过电子诉讼平台等在线旁听案件80万余人次。
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将区块链技术深度应用在司法审判中,主导建设了“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上共有节点17个,接入应用机构25家,上链电子数据368万条,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上提交的材料全部通过“天平链”存证、验证。“天平链”现已链上存证658条,初步形成了集数据生成、存证、取证、验证为一体的审判服务平台,解决了涉互联网案件电子证据存证难、取证难、验证难问题。
截至2019年4月17日,在运用“天平链”技术的58件案件中,基于“天平链”认证、判决案件1件,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41件,和解比例高达98%,涉“天平链”案件的调解、撤诉比率为71%。2018年12月22日,工信部区块链技术与数据安全重点实验室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设立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试验基地。
2019年2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单位,在全国法院属首例。
北京互联网法院,引入多方调解力量。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展调解案件11344件,100%在线上进行。
北京互联网法院吸纳阿里巴巴、新浪、京东、360等13家电商平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生力量;强化行业组织调解,引入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北京赛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北京版权局调解中心等16家行业调解组织;强调专业调解,吸引了52名具有互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和法律知识的专业律师加入多元调解工作
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诉前化解案件2371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24%,后续案件审理中线上送达率、线上开庭率、平台关联率提升明显,纠纷前端化解效果初现。
自挂牌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互联网纠纷中知识产权案件占比大,新类型案件多,涉及因素多元、复杂等特点,充分利用专业化审判和技术优势,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深化新技术研发,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程序解构为突破点,实现批量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功能。
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案件9822件,其中知识产权案件8167件,占比83%。
自创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功审理了“抖音维权案”“人工智能著作权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平台案”“商务平台规则适用纠纷案”等一批对产业发展和互联网健康生态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性案件。
通过审理“抖音维权案”,确立了短视频是否可以构成类电作品、短视频浮水印的法律属性及“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原则等裁判标准,并向北京市版权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规范浮水印技术应用,使著作权在互联网上的保护和传播更加顺畅、规范、明晰。该案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被媒体评为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热点案件。通过审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平台案”,确立了主播未经授权播放他人歌曲时直播平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在审理“人工智能著作权案”“网红坠楼直播平台责任案”“平台不当获取个人信息案”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新类型案件。
围绕网络与执法司法融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和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单位共同携手,在普法宣传、法学研究、司法实践、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密切合作,深度掌握互联网行业发展动态、执法司法难点和执法司法需求,对外送出互联网执法司法“联合服务包”,对内双方基于鲜活案件数据,探索大数据分析研判,形成“监管执法+打击审判”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提高了执法司法服务精准化和有效性水平。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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