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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6 作者: 大通嘉汇 阅读量:1982 信息来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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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提交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1) 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 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核不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通知书。

  (4) 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赋码后,打印核准通知书。

  (6) 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

  (7) 进行双告知。

  (8) 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

本文标题: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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