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选的通行费发票怎么填写申报表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企业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发票勾选认证的操作方法
纳税人在抄网上勾选认证的操作方法如下:
1、登陆当地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知平台.
2、登陆个人的证书密码,然后点击登陆.在网页顶部栏选择【确认勾选】.
3、选择未勾选的发票,可以看到账户下还未勾选确认的发票.
4、点击需要勾选的发票,然后确认发票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勾选成道功.
在征期内,在进行确认勾选操度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内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当期申报抵扣.
备注: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勾选认证(即,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是目前税务局认可的两种认证方式,同样有效.
我们首先要知道发票的勾选认证是怎么操作的,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才能抵扣,所以我们先要登入发票认证平台进行勾选认证,有关勾选的通行费发票怎么填写申报表就讲到这了,还有问题的欢迎向大通嘉汇知乎的老师提出吧.
本文标题:勾选的通行费发票怎么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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