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票注销股本的账务处理
1、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股票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举例如下:
企业以10元每股的价格回购1万股,面值为1元的股票
那么 一 回购库存股
借 库存股 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二注销库存股时
借 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90000
贷 库存股 10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不够时,假如只有80000,那么只能冲80000
另外10000要冲留存收益
借 股本10000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80000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9000
盈余公积1000
贷 库存股100000
库存股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库存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涉及库存股的业务,只能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减,而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或带来损失.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面值法,即库存股票按面值记账,当购入库存股时,视同赎回股本处理,并且以赎回股本调整股本,即取得库存股所付出的代价.当超过面值时,超过部分或者全部借记"利润分配"账户(看成出让股份的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或者由"股本溢价"和"利润分配"账户分摊.如果取得库存股票所付代价低于面值或设定价值时,应贷记同类股票的"股本溢价"账户(视为该类股票的缴入股本总额有所增加).
面值法主要适用于正式的资本收缩或意图减少资本,而一时又来不及办理正规的法定减资手续,或暂时还不愿办理这种手续的情况.库存股按成本计价,即按重新取得的成本入账,而不考虑原先发行价格或面值.成本法一般适用于收回的股票日后再予发行的情况.
库存股就是增减股东实收资本,更像一个单纯核算的科目,而不是反映收益盈亏的,上文讲解了回购股票注销股本的账务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我们就是这样进行会计核算.如需继续学习,欢迎前往大通嘉汇知乎的官网,我们持续更新中.
本文标题:回购股票注销股本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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