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看这一篇就够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查看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信息。
根据人社部官网公告信息,申请的基本标准如下:
①申请材料应当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
②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北京地区为例,申请的基本标准如下:
(1)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4)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5)有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6)申请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有不少于10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1. 准备材料:准备企业设立申请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注册地址证明、公司章程等材料。
2. 受理:对申请机构提交材料,即时审理。
3. 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4. 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5. 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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