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回的应收账款怎样才能得到税务的认可呢?企业虽然可以计提坏账准备,但坏账准备税务局一般不会承认,基本不允许它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坏账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无异于增加了企业的税费成本。对此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对于坏账,税务并非一刀切地不允许该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我们先来看看税务针对资产损失的相关解释说明。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针对资产损失的税务规定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
(1)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上述规定是针对企业资产损失而言的,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当然属于企业的资产损失,自然坏账损失也适用上述规定。
二、收不回来的单笔应收账款怎么办?
我们要承认,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特殊的资产。坏账损失自然也有其特殊性,要想让它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需要向税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确已形成。哪些材料可作为证据使用呢,且看下面的列示。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上述要求是针对具体某笔坏账而言的,适用于解决特定问题。事实上,上述证据的取得并不容易,有时甚至得不到,企业定要获取的话,还会产生新的成本。
三、逾期的应收账款怎么办?
企业计提坏账常见的做法是账龄分析法。针对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企业要想实现计提的坏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可以按以下规定操作。
(1)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问题的关键是,专项报告该如何写,要写明哪些具体事项。这些税务解释没有明细条文,企业财务人员在实操过程中,应该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得到他们的指导。
四、证据资料如何报送?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五、还可尝试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如果你觉得上述操作麻烦,达到税务要求困难。还有一个途径可以考虑:走债务重组方式明确损失。如果债务人实在无力付款,又没有资产可做债务保全的,不妨与之协商做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固然会形成损失,但债务重组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等于坏账能得到25%的减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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