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跨区域施工甲乙双方都要预交税款吗
如果都是跨区域,那么都要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在增值税征收环节(包括增值税申报预征和代开发票征收)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
跨区域预缴税款注意事项
首先是预交税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情况下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预交税款表》、总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通常情况下首次预交需要提交原件,以后预交只需复印件)、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通常情况下首次预交需要提交原件,以后预交只需复印件)、分包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其次是分包发票.差额预交时分包发票必须出具原件,因此分包发票必须合规,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备注栏,必须准确的备注项目所在地和项目名称,不论增值税专票还是增值税普票都必须备注.
最后,只要应该预交的增值税在纳税义务产生之日就必须预交,当月内完成预交和申报缴纳任务,如果跨越将有可能产生滞纳金.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预交将被《税收征管法》修理,所以切记不能省的钱别省,更何况不是省,只是提前支出.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公司跨区域施工甲乙双方都要预交税款吗,但凡提到缴纳税款,一些有经验的会计会提到一些处理风险,不是这些会计过于小新,有过经验的人往往在这方面小心一些,我们学习时就要好好看看这些经验之言,会减少不少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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