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开始,企业的每一个流量私账都可以找出来!一旦被检查,补税就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要负刑事责任!我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再“安全”了!2021年,盘点开始!公司怎么敢用个人账户收款?一是2021年将加大税务稽查比重,重点打击偷税漏税!2021年各种税收优惠持续,手续简化,税务检查越来越严!1.2021年将加强税务检查!加大税务检查抽查比例,重点打击偷税漏税!2.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打击骗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实际经营但仅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无实际出口但仅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二是2021年私房户无法避税,很多企业被查处罚款!案例一:福田区国家税务稽查局对福田区某医药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在其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表示,要求公司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主要负责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法人利用深圳市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流程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货款,被罚款近24万元。斗门国税稽查局检查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默冰在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发现上述两个账户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房款。 经查,公司当年未申报收入为2,219,332.08元,确认成本为1,813,269.08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406063元,当年企业所得税应追缴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罚款0.5倍,合计239,401.11元。 案例三:高明省荔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先生,于2013年至2021年担任辖区京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荔湾区)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其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其个人账户收取业务款项,然后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逃避缴纳税款共计188.3018万元,占公司同期应纳税额的97.17%,经税务机关依法开具追缴税款通知书后,公司仍未缴纳税款。 判决如下:公诉机关认为,黄湘瑶隐瞒不报税款,偷逃税款共计188.3018万元。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归案后补缴税款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黄祥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3.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三个原因。1.银行与税务部门共享信息。银行和税务部门已经共享了信息。以前税务很难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化。惠州之后,会变得极其容易。 2021年起,当地金融机构、税务及反洗钱机构惠州势必增加,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往来将被监控。 税收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将受到严惩!2.大数据对比分析有强大的税务系统做后盾。税务局要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异常,发票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大数据会自动比对分析。一旦检测到动态数据比对不正确,税率低,系统会自动报警。 不用等别人举报,税务局自然就知道某企业涉嫌偷税。 3.虚拟开票之路已经彻底堵死。税务部门为最新的税收分类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创建了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由于历史债务,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被确定为虚拟开票。请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同时,高薪、多渠道、多类型收入者将面临严查!第四,警告所有企业主:不要用个人银行账户隐瞒公司收入,少缴税!否则一旦被查,补税就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小心!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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