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都要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合伙企业应该缴纳哪些税?合伙人应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或季度预缴,每月或季度结束后7日内预缴,每年结束后3个月内结算缴纳,多退少补。
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的利润留成,按照“先分税后纳税”的原则和合伙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缴纳所得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是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意外收入等应税项目,你将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履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所得,也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个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文标题:合伙企业如何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