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活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有哪些?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究开发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发活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有哪些?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都知道企业的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话,是可以计入当期损益项目处理的;相关的扣除比例在上文中都有提及,如果你们对此内容的解读还有什么疑问,在本网站上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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