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上月开普票这个月冲红还用交税吗?
答:不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跨月的一律不能作废,如果发现有错误或发生退货,应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在本期作废了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于没有开具这张发票,不存在税金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1.根据红字发票记帐联:
借: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等科目
2.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对于该分录,如果将"退货"数量抵减当月销售数量的,可以不单独编制,而是将该"退货"数量从当月销售数量中抵减后,以抵减后的当月销售成本一并编制结转当月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1、购货方没有入帐,将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
2、购货方已经入帐,购货方需要到主管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
3、双方都没有入帐(当月),购货方退回发票联,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此条不开具红字发票.
普票红冲要不要收回发票联?
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国税、财政第65号令):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很多的会计小伙伴都说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每月冲红作废等问题,是最难处理的.其实企业内的发票处理,也是需要多看一些案例,从中可以多学习一些解题技巧的.本文介绍的,小规模上月开普票这个月冲红还用交税吗?冲红相当于把销售收入冲销了,不需要纳税.
本文标题:小规模上月开普票这个月冲红还用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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