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体工商户付款需要代扣代缴吗
其经营所得(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比较下《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不难发现,11项个人所得,有两项不需要由单位代扣代缴,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单位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支付的费用构成对方所得时,除上述两项以外,均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否则将面临被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单位支付的费用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取得对方开具或者代开的发票,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常见范围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农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
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5)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不属于农
业税、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行为并将其所得单独核算的,比
照专营者纳税;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当就其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的,并不一定只有个体工商户这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所得的,也要比照此税目征税.
也就是说,单位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支付费用时,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取得发票即可入账.
5、单位在向其他个人支付费用时,应首先根据合同和业务实质,判断此笔费用是否属于国税发〔2005〕205号所称的九类应扣缴所得,如是,则需要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还需要取得国税机关代开的发票.
个体工商户向雇员发放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体工商户向雇工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具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即个体工商户向受雇人员支付(包括现金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个体工商户支付给雇工的劳动报酬,可以在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作为成本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就是向个体工商户付款需要代扣代缴吗的全部内容,一般情况下支付方是不需要代扣代缴的,个体户是具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相信看完文章的朋友会有更多的了解,遇到其他的会计难题,可以持续关注大通嘉汇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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