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用品可以抵扣吗
用于福利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通过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贵公司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没有发票的福利用品怎么上税
一般来说,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报税的.做账的话就做张发放明细表,然后发现金的时候让员工签字好了,当然这样做的话就要纳入个税范围的,要并入当月工资计个税.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几点提示.
1、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2、上述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分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风险.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福利用品可以抵扣吗?大通嘉汇知乎小编认为是不可以抵扣的,小编还给大家举例了经常会遇到的一个职工教育经费问题,如果是经费范围开支的专票就可以抵扣,但是福利费开支就不可以,到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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