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月14日电题:编造“背景” 山寨“部级单位”如何依托假网站行骗 新华社记者吴光于 两年时间里,一家名为“法治传媒网”的假网站背靠山寨组织“中央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大肆鼓吹自己的“中央背景”,并打着“宣传合作”“帮助有需要的群众解决问题”的旗号收取费用。“中心”也依托该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相互“站台”,轻易骗得1000余万元“捐款”。 是什么让受害者对假网站、假机构深信不疑,屡屡中招?近日,记者采访了经办此案的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及法院的办案人员,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截至目前,该团伙中除一人尚在二审中,其余四人的判决均已生效,分别被判处六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标题)扯“虎皮”骗走了1000多万元 2015年8月,江苏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校某通过朋友结识了一名自称是 “前国家领导人的外甥”的陆某。陆某告诉他,自己正在筹建一个正部级单位“中央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负责人何俊成是“前国家领导人的秘书”。由于还在筹建中,需要向社会筹集资金。如果校某能够出资,不但能实现“为国家做些事情并帮助更多人”的心愿,还能获得一个正式的国家事业编制。 陆某红色的工作证上赫然印着党徽,通过“法治传媒网”,校某也核实了他和“中心”的真实性,很快同意捐款。随后,校某又在北京参加了“面试”,见到了“中心”负责人之一的楚志勇,他给校某的感觉“就像一名高级官员”。 捐款500万元后不久,校某收到了“中心”任命他为“大案调研室调研员”的任命函。此后,陆某便不再联系他。2016年2月,意识到可能上当的校某要求退还捐款,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与他遭遇类似的还有上海一家建筑公司的总经理陈某。2015年9月,楚志勇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让陈某捐出了500万元。当陈某意识到可能受骗后曾想报案。但陆某让他上“法治传媒网”查“中心”的来头,并称“如果报案会得罪中央领导,对他没有好处”。看到对方如此“背景深厚”,陈某只好作罢。 湖北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付某则是被自称为“中心”巡视员和“中非锦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的翁应斌,以缴纳定金和保证金的名义骗取了133万元。成都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林恒告诉记者,翁应斌等人到处招摇撞骗,称手里有“内蒙古治沙”“青岛填海”等百亿元大项目,很多人信以为真。 “中央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以及所谓的大项目纯属子虚乌有,为何骗局能屡屡得手?警方侦查发现,除了何俊成、楚志勇、翁应斌等人高超的“忽悠”技能外,正是他们假借“法治传媒网”扯起的“虎皮”助长了“公信力”。 (小标题)假网站上演“障眼法” 借“合作”“伸冤”之名敛财 2013年12月3日,曾担任过监狱警察的邓良为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同年12月19日,未经工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以及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下属的“法治传媒网”使用虚假的ICP备案号上线运行。 成都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刘畅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法治传媒网”主要内容是转载主流媒体的时政新闻以及刊登各地的法治新闻。“乍一看上去,无论是页面的设计还是刊载的内容,都像一个正规的政法类新闻网站。” 2014年,邓良为结识了楚志勇后,提出将“法治传媒网”挂靠到“中心”的想法。 一个是急于寻找靠山的假网站,一个是想装点门面、增加公信力的山寨组织,“中心”与“法治传媒网”一拍即合。随后,楚志勇签发了同意“中心廉政调研室(筹)”作为“法治传媒网”主办单位的函。邓良为还被任命为“中心廉政调研室网管处副处长”。 为了增加公信力,2015年10月,邓良为在网站首页“关于我们”中发布“中心”介绍,捏造了大量“中央背景”,并开通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证查询窗口”。楚志勇还给邓良为提供了捐赠函,称如拉来捐款,可给她15%至20%的“介绍费”。 自认为拿到“尚方宝剑”的邓良为此后开始四处拓展业务。2014年至2015年,她打着“中央背景”旗号在新疆、广东、山东、湖北、海南等地大谈“合作”,收取创建分频道保证金30万元,还以签订“宣传共建协议”的方式欺骗了四川省6家政府部门。 办案民警讯问时还发现,网站还与“涉诉、涉访、有可能涉及冤假错案的群众”签订协议,帮助解决问题,收取一到两万元的费用。相关书证显示,她还向“中心”申请创办《法治廉政调研内参》,获得何俊成及楚志勇的批准。 案发后,警方在邓良为的住所发现了300多本私印的新闻工作证以及十多枚已经印制好的网站地方渠道印章。 (小标题)加强监管让假冒网站、账号无所遁形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作为互联网大国,当前我国的互联网犯罪连年上升,互联网乱象频现,一度出现了大量冠以“中央”“中国”“全国”名头的网站、网络群组和账号,其中绝大部分与中央国家机关及全国性社会团体毫无关系。这些网站发布的内容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极易混淆网民视听,部分网站和账号更是打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旗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中央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依托“法治传媒网”假冒中央机构名义诈骗便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件。 “网络犯罪的一大特点是,犯罪人员都对特定领域及社会需求有所了解,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将几件事串在一起,并细致地研究法律法规漏洞。”该负责人表示。 “这起案件中,有人搞过媒体,有人搞过建筑工程,有人善于拉关系攀附名人,加之信息没有渠道核实,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民警说。 据了解,通过该起案件的侦办,公安部已摸清了当前假冒国家机关名义开办的网站总体情况,2016年以来,全国已经关停了4万多个“冒牌网站”。 针对网站域名注册混乱、网站内容名称和实际注册域名不符等问题,有专家呼吁加大对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和惩戒力度,“无论接入服务商、内容服务商、数据服务商,都要加大管理、处罚力度,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让假冒网站、假冒账号无所遁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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