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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更新时间:2024-11-14 12:29 作者: 大通嘉汇 阅读量:2105 信息来源:海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近日,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依据《方案》,我省将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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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我省将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探索推动“承诺即入制”落地,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方案》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施行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要优化审批服务,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方案》强调要强化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一要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三要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本文标题:海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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